北京规范互联网租房平台——违规3次以上禁发房源信息
今年6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五个部门联合制定《通知》,并向社会征求意见。10月10日,这项互联网住房租赁新政正式发布,并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员必须“持卡”才能发布房源信息,从制度上解决虚假房源的问题。
《通知》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要审核、管理住房租赁信息,包括房屋照片与实际相符;租金、佣金等明码标价;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含分支)重复发布。为保证房源信息时效性,不展示发布超过30日未维护房源信息;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
此外,互联网交易平台还要在房源信息的页面上同时展示发布机构和人员的身份和信用信息,让租房者可以清楚了解。
《通知》还加大了对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的处罚力度,对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的企业、从业人员,将暂停信息发布1个月至3个月,违规发布3次以上的,将不得再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
《通知》指出,将建立互联网住房租赁信息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约谈告诫、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公示曝光、暂停信息发布等方式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违规房源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