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落户入学为广州共有产权住房人带来喜讯
前段时间广州政府会议通过了《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表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与购买商品住房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务权益,具体包括教育、医疗、户政、养老、住房公积金等权益。
据介绍关于这项政策共有六项创新:体现两个支持,既能保证广州市人民住房的稳定,又能吸引人才促进发展;因地制宜分层实施,将六个中心区总体建设分为两个层次,周边五个区建设分为两个层次,重点是共有同权,即:享受与商品房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多渠道筹建;提出质量建设,强调平等、贴近经营,强化自住功能,防止投资投机。
共有住房,是指纳入城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由政府投资或者提供一些优惠政策,按照有关标准筹集建设,并以部分产权确定销售价格,由政府和社会共同所有的保障性住房承购人,并通过协议限制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共有住房主要面向城镇户籍和非户籍人才,特别是新就业和刚性需求青年,收入和财产超过公共租赁住房租赁限制,但暂时没有能力购买商品房的群体。
根据政策,购房人的产权份额不低于50%,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视为购买商品住房,享受户籍、子女入学、社区养老等公共服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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